必须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强化政府监管角色和出资人责任。医改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因此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医疗资源配置、区域卫生规划、补偿机制和价格调控机制等干预体现政府责任,为医院治理结构改革提供健康、有序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寻求更好的制度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应根据医院的基本职能及其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研究建立针对医院的包含经济指标和公益指标在内的综合性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后,完善法人治理管理办法。从法制上完善和加强对医院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医院的监督与管理,需要进行规范化引导,尤其要健全卫生法制,使医院管理走上正规化、专业化的道路。